各系、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2年,其中单列面向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除思政重大项目设置选题指南外(详见附件1),不发布其他分学科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研究(详见附件2)。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定位
1.重大项目应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
2.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3.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应聚焦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研究,产出能够有效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机制综合改革、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思政课程质量提升等的高质量成果,为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突出研究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1年。
(四)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后续的研究成果中须有项目组成员的名字。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一)重大项目
根据指标分配方案,我校重大项目限报2项。另可申报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总数的50%。
(二)一般项目
1.各高校限报思政专项4项、其他一般项目6项。
2.思政专项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思政专项总数的50%。
四、申报流程
(一)重大项目申报流程
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请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以下简称《活页》)参加校内遴选。
线下报送材料包括:
(1)《重大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word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word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6月2日11点之前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报送到怀德楼921。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系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重大/思政重大+申请书/活页”命名。
(二)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流程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请书》)以及对应的《活页》参加校内评审。
线下报送材料包括:
(1)《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word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1份,word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6月2日11点之前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报送到怀德楼921。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系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请书/活页”命名。
五、项目任务和成果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合并为项目合同,其中约定的目标任务作为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研究成果中须有项目组成员的姓名。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对重复标注省教育厅不同项目名称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只能认定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成果。
(三)重大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著作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且取得实际成效。
(四)一般项目与思政专项最终成果:项目成果提交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可视同为在省级期刊发表3篇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发表1篇论文,可视同为在省级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论文应在知网或万方或维普三大学术数据库中检索到,验收时需提供检索证明)。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署名,字数在1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需提供查重报告,其中去除作者本人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0%)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市厅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且取得实际效果(需提供党政部门采纳或批示的证明);项目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需提交有全国统一书号的已出版著作1部。
(五)思政重大项目与思政专项的结项研究成果除上述类别外,还包括第一完成人为项目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获奖的优秀原创网络作品和思政课程教改革相关的实践教学方案、课程建设资源(相关成果在省内至少3所高校应用推广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等,以及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纳推广的其他类型成果。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二)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论证活页》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出现负责人信息、团队信息和学校背景等其他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
联系人:徐老师,0523-85120277,xuyuele@smail.cczu.edu.cn
附件:
1.思政重大项目选题指南.doc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研究方向.doc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9.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