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要求,现组织2019年度立项建设课题的鉴定结题工作。重中之重、重点课题由省高等教育学会和学院共同组织专家鉴定,一般课题由学院委托专家鉴定。
重中之重与重点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一般课题鉴定须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同时,各级课题须撰写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粹,并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与《结题报告书》1式5份,其它材料1式1份,所有材料(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以“课题名称+负责人”方式命名)。
鉴定验收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专家组成员应具备高级职称(行政部门专家除外),一般为5人。一般课题鉴定院外专家至少1人,重点课题鉴定院外专家至少3人,重中之重课题鉴定均应为院外专家且至少5人(需包括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专家),鉴定专家组组长必须由院外专家担任。鉴定结题费用由所在课题组负责。
请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工作,于2021年11月底前结束,提交所有材料。所有课题的鉴定结题材料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821。联系人:陆佳慧,电话:0523-85120820。
教务处
2021年8月25日